麥穎思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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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候在美國居住,僅僅因為我是亞洲人,令我從小經歷欺凌和微歧視。自十幾歲至大學後期,社交焦慮和抑鬱情緒就像不時來訪的老朋友。那時的我,不如現在般自信,反倒是陷入自我懷疑的漩渦,深信是我做得未夠好;寧願獨自面對,也不願找人分享,因為別人的目光實在可怕。
在我回港開展學術工作後,坦白說,社會對有精神病的人的污名現象,以及業內服務提供者的專業污名程度令我震驚,加上自己曾深受其害,都驅使我決心消除污名,希望讓世界少一分傷害,多一分尊重。
狡猾的污名化 要小心提防
污名是別人加諸的定型與標籤,令某些人無法符合社會所稱的「正常」標準,繼而被排斥、貶低,過程中忽略了他們也有其他身份、能力及才能。
污名形式可分為自我污名、連帶污名、大眾污名及結構性污名。形式之多,就像狡猾的變形怪,化身為不同形態滲入生活、工作,以至社會各層面。我們必須提高警覺,掌握更多知識,才能分辨污名隱身之處。
我們與惡的距離 其實很近
仔細留意,污名的蹤跡仍是隨處可見:傳媒報道兇殺案,慣性地先強調疑犯有沒有精神病記錄;街上若有人做出不乎社會規範的舉動,不難聽到一句鏗鏘判詞:「精神病!」一錘定音,然後便再沒有然後;今時今日仍有電視劇將患有思覺失調的角色,塑造得如驚悚片般陰森詭祕。
在職場污名化現象聽過的例子也很多,例如將有精神病經歷的人視為懶惰的藉口:「情緒病唔駛請咁耐假呱?」、「佢睇落唔似有情緒病喎。」另一種常見情況,就是不管能力如何,卻只因員工有精神病經歷,便被安排較次等的工作,甚至不獲聘請。
潛移默化下,歧視精神病的態度演變成社會的潛意識,把偏面印象當作理所當然的解釋,結果就是更少人願意深入了解事情真像,也難以商議出更具包容及公平性的方案,以利社會健康發展。
污名 與我們每個人有關
我常在想:那些努力在精神病經歷中復元的人,即使不是我們自己,也可能是你身邊重視的親人、朋友、同事,只是我們不知道而已。大家都是人,一生總會走過高低跌宕,即使看起來活得淡定自如,背後隱藏的創傷與煩惱難道通通攤開讓人知道?然而污名的存在,卻大大減低有需要的人去求助的意欲、接受治療的穩定性、其自我價值等等,造成更深的傷口。
因此, 污名與我們每個人都有關,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污名的推手、每個人都有機會成為污名的受害者,同時每個人都有能力對抗污名。
若是手握權力,有能力改變組織制度及政策的階層,更有責任挺身而出,消除對精神病的歧見,當中的好處及可行措施,將於下一篇詳談。
麥穎思教授
香港中文大學心理學系教授、「賽馬會心導遊+計劃」策劃人、社企「說書人」共同創辦人。從事研究逾20年,研究範疇包括通過科技推廣精神健康、消除社會的污名、復元及靜觀。近年致力以大眾化模式推廣心理健康,亦積極參與倡導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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